北京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

中国质量报
2025-04-22 14:45:38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北京市将开展为期10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肉制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养殖屠宰、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网络销售等环节问题,向该市肉制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发布“十五个严禁”提醒告知书,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在养殖屠宰环节,告知书提出,严禁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严禁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严禁未在定点屠宰场所私屠滥宰,严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在生产加工及经营环节,告知书明确,严禁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的肉类产品,严禁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槽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欺骗消费者,严禁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严禁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严禁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在餐饮服务环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告知书提出,严禁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严禁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等肉制品,严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网络销售环节,告知书要求,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严禁销售“三无”“山寨”等假冒伪劣肉制品。

据了解,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至2025年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线索。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