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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月览
2017-10-30 11:19: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务院在更大范围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在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上海市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熟做法。意见提出了四方面改革重点:一是清理规范各类许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二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探索完善监管措施。三是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各自贸试验区要提前完成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工作。四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

中办国办发文

鼓励企业家发挥作用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从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等10个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的意见,对于正确认识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意见指出,持续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推行监管清单制度,明确和规范监管事项、依据、主体、权限、内容、方法、程序和处罚措施。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避免选择性执法。推进综合监管,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市场协同监管。探索建立鼓励创新的审慎监管方式。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提高综合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支树平参观质检成就展

9月30日,以“喜迎十九大——质量强国梦 五年砥砺行”为主题的质检成就展在质检总局正式开展。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强调,各级质检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党的质量工作大政方针政策,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的重大成果,坚定不移地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当前,要特别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协调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到质量提升行动中来,在全社会形成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合力,切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见诸行动、取得实效。

侯建国在《学习时报》撰文

阐述质量发展

10月4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发了质检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侯建国的署名文章《牢记质量发展使命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文章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我国质量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新形势下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必须遵循的科学理论和重要思想。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质量发展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奋力开创质量强国建设新局面。当前,需要特别关注强化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主体作用,优化政府质量治理,夯实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提升中国质量的美誉度和竞争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质检队伍。

 

(责任编辑: 春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