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口规定范围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或者运输上述货物过境时,需要预先办理检验检疫审批,凭检疫审批单办理报检手续。
(一)项目名称
进境(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通过电子方式(网上申请)或书面方式,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同时按照不同产品的要求,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相关随附单证。可以通过安装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或登录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网站进行申报。申请单位和报检员在采用电子方式申请检疫许可前,需申请电子密钥(KEY),以便进行网络身份识别。
2.受理
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包括随附单证)后,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直属局履行受理手续后,向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递交申请。
3.审核、批准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司根据国外动植物疫情、法律法规、公告禁令、预警通报、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对直属检验检疫局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签发《许可证》或《未获准通知书》。审批工作自直属检验检疫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摘自《企业管理人员质量安全知识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