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发布通报修订部分鱼类组胺的限量要求。通报规定,进口至澳大利亚的鲭科、鲯鳅科、蓝鱼科、鲱科,鳀科和竹刀鱼科的鱼类、鱼类产品或上述鱼及鱼类产品含量在300g/kg的产品,其组胺含量不得超过200mg/kg。根据澳大利亚进口食品控制法中指定的鱼及鱼制品类别的风险分析规定,初次进口时,上述产品应100%的检查和分析组胺的含量,如果连续检测组胺合格,则检查和分析率将逐步减少到25%,最终减少至5%。为保证漳州海捕鱼罐头出口质量安全,漳州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通过漳州出口罐头质量技术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布风险预警信息,指导辖区相关企业调整输澳海捕鱼罐头自检自控方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加大出口监控抽检力度,确保出口产品顺利通关。
海捕鱼罐头是漳州检验检疫局辖区近几年新培育的高附加值品种,也是漳州罐头出口新的增长点,在全球经济形势低迷的情况下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漳州局利用信息技术优势致力帮扶企业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帮助企业实现质量安全管理升级,提升产品质量,推荐有条件的企业对外注册,帮助开拓美国、欧盟、俄罗斯、澳大利亚等高端市场。据统计,2016年前三季度,漳州检验检疫局辖区出口欧美等高端市场的海捕鱼罐头44批、数量697吨、货值17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40%、384%和341%,实现三倍增长。(陈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