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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平遥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2019-02-15 11:29: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强化内部监督,山西省平遥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确保所办案件合法有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审查委员会(简称案审会)。该局局长任案审会主任委员,相关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法制股股长任案审会委员,办案人员及办案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案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具体承担案审会的日常工作。

二是明确标准范围。明确了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或案件情况复杂、违法情节严重、吊销证照等案件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应通过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集体研究讨论。对符合条件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办案人员如实汇报案情,提出拟处理意见;法制股给出法制核审意见;案审会委员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恰当等进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参会委员对综合处理意见进行表决通过。

四是及时整理归档。法制股记录人员如实记录参会人员发表的意见,经案审会委员签名确认后,将集体讨论记录列入案卷归档。

目前,该局已通过案审会集体研究讨论重大、复杂案件14起,均作出了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效加强了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王婷 郝兴华)

(责任编辑: 莳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