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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新作业人员考规中如何理解工作所在地
2019-06-19 15:01: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6月14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新作业人员考规中如何理解工作所在地,6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新作业人员考规第十五条“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请问,“工作所在地”是指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的所在地还是工作的地方?工作的地方不一定是工作单位,有可能是由工作单位派遣至工作所在地工作。

答:从业单位所在地。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 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