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景区(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取得了有效的证照,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渠道,食品储存和加工制作情况,防止交叉污染。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采摘加工野菜、野蘑菇等高风险食品,不使用来历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对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和过程等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指导。
还对旅游景区的价格行为是否存在捆绑销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餐饮、住宿行业、店铺、停车场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收费项目进行明码标价、与醒目位置公示、设立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时刻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已检查旅游景区(点)12家,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通讯员 苏日嘎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