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市场监管>>政务问答>>
如何申请不带行政区划的名称变更及英文名称
2019-08-09 14:42: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8月5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如何申请不带行政区划的名称变更及英文名称,8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给予了答复。

问:深圳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变更公司名称为不带行政区划的,且同时需要加上一个英文名称,想了解下具体流程。谢谢

答:企业名称变更为不含行政区划的,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企业应当向该企业的登记机关递交名称变更申请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核准后,在企业的登记机关办理名称变更手续。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注: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在中央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责任编辑: 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