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21日
联系邮箱:fldj@samr.gov.cn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 | ||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豫园股份”)拟以总价格6.9888375亿元收购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意情”)55.50%股权。如意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意情集团”)持有如意情77.9521%股权,13名机构及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如意情22.0479%股权。其中,如意情集团向豫园股份出售如意情84,922,898股股份(对应如意情股权比例为33.4521%),其他股东向豫园股份出售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合计55,971,400股股份(对应如意情股权比例为22.0479%)。本次交易完成后,豫园股份将取得如意情的单独控制。 | |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豫园股份”) | 豫园股份从事黄金珠宝饰品、商业零售、房地产、文化餐饮等业务。 |
2、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意情”) | 如意情主营鲜品食用菌的研发、工厂化培植及销售。 | |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
þ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 ||
备注 | 1、 中国食用菌市场 2018年如意情市场份额为【0-5%】 2、 中国餐饮服务市场 2018年豫园股份市场份额为【0-5%】 |
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