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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2家企业荣获第十八届全国质量奖鼓励奖
2019-08-16 14:52: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2019年,第十八届全国质量奖评奖结果正式揭晓,来自我市的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被授予“全国质量奖鼓励奖”。

近年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以创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为引领,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装备制造类、稀土产业类等优势企业列入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和质量提升工作。采取派驻专家入驻指导、推荐引入国内外先进管理模式、为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等方式帮助企业做优做强。2018年,积极指导协助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家企业申报全国质量奖,并郑重向中国质量协会推荐,最终成功获奖。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工作方案,推动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我市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持续深化“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努力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政企联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共治格局,为包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再添新动能。

本届全国质量奖以“卓越引领——迈入高质量发展新时代”为主题,坚持“高标准、少而精、树标杆”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审定委员会审定并征集相关部委意见最终确定获奖企业名单。希望以上2家获奖企业珍惜荣誉、持续改进、不断追求卓越。同时,希望全市各企业学习获奖企业的成功经验与做法,深入实践《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组织发展质量,积极推动包头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讯员 张井)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