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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问答:电梯网上告知后是否可以施工?
2019-09-17 16:54: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有网友于9月12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电梯网上告知后是否可以施工的问题,9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给予了答复。

问:电梯在网上进行了政府告知后,是否可以进行安装施工?还是必须必须通过检验机构的资料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由于各地要求不一致,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问题,请给总局给个权威的说法!谢谢!

答:《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已明确,请遵照执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已明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拟订特种设备目录和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责任编辑: 一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