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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丰县市场监管局沙溪分局调解处理一起消费纠纷
2019-10-11 14:55: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日,江西省永丰县沙溪镇消费者杨某在沙溪镇一家家电专卖店,用399元购买了一个某品牌电磁炉,获赠一个蒸锅。10月6日,消费者在做饭时发现蒸锅有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杨某立即与专卖店取得联系,要求更换。

可是,经营者以赠品不享受三包服务为由,拒绝更换,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近日,杨某来到沙溪市场监管分局投诉。接到消费者杨某的投诉后,沙溪市场监管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赶往专卖店进行调查,经查证,消费者杨某反映的情况属实。

12315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经营者以有奖、附赠、打折等形式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其应当承担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义务以及其他责任;其提供的奖品、赠品、免费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当承担修理、重作、更换义务以及其他责任”。根据规定,赠品也享受“三包”,经营者不得以商品是赠品,而拒不履行“三包”义务。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经营者曾某给消费者杨某更换了蒸锅。(王发传 通讯员 郭平德)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