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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电动自行车电商平台集体约谈工作会
2020-01-14 10:45:5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市监【2019】36号文)工作要求,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络合同处与认证监督管理处联合召开南京市电动自行车电商平台集体约谈工作会,强调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重要性,并向参会的电商平台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委会修订发布了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决定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由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新标准坚守安全底线,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淋水涉水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含蓄电池及使用说明书中明示的所有备件,但不含车载充电器),电机功率上限由240W调整为400W(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新国标”的过渡期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4月14日,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否则生产、销售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集体约谈工作会上,认证监督管理处负责同志结合实际情况,对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并督促参会电子商务平台要规范销售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的管理。

  网络合同处的两位负责同志在会上强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重要性,并向参会的电商平台提出了以下三点具体要求:一是摸清底数,严格把好审核关。对在平台上销售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品牌、生产厂家、CCC认证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督促平台内经营者公示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信息;二是自查自纠,落实治理、协助义务。发现平台内经营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信息,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市市场局报告。三是完善售后服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形式,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再次向电商平台宣传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参加会议的焦点科技、有品信息科技、汇通达网络、苏宁易购4家电商平台纷纷表示,将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严格抓好落实,切实承担起平台主体责任。

  (供稿: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 车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