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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通报2019年生活用纸 (纸巾纸、卫生纸)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
2020-02-14 16:44: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4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通报2019年生活用纸 (纸巾纸、卫生纸)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情况。为进一步掌握云南省生活用纸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加强对生活用纸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2019年3~4季度,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生活用纸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测工作。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一)产品简介

生活用纸指为照顾个人居家、外出等所使用的各类卫生擦拭用纸,包括卷筒卫生纸、抽取式卫生纸、盒装面纸、袖珍面纸、手帕纸、餐巾纸、厨房用纸、湿巾、擦鞋纸、擦手纸等。生活用纸通常由棉浆、木浆、草浆、竹浆、废纸浆制造。

近两年,随着本色生活用纸的流行,市场上本色生活用纸的市场占有量呈逐步上升趋势。本色纸和普通生活用纸主要区别是一种漂白木浆生产的白色生活用纸和另外一种未漂白秸秆浆生产的本色生活用纸。而本色生活用纸是采用秸秆浆生产工艺,浆料蒸煮后,洗涤干净,将纸浆经氧气处理,带有秸秆天然本色。

(二)监测的主要依据

本次监测主要依据有:《GB 10739 纸浆 纸和纸板 试样处理和试验的标准大气》、《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T 20808-2011 纸巾纸》、《GB/T 20810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 24991-2010 纸、纸板和纸浆 铅含量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法》、《GB/T 36420-2018 生活用纸和纸制品 化学品及原料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和《QB/T 4509 本色生活用纸》等。

(三)监测的主要项目

本次监测的主要项目有:

1.卫生纸检验项目。

D65亮度、横向吸液高度、柔软度、抗张指数、横向吸液高度、可迁移性荧光物质、尘埃度、灰分、卷筒卫生纸和盘式卫生纸的卷重(或节数)、平切卫生纸的包装质量(或张数)、抽取卫生纸的抽数、产品包装销售标识、细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

2.纸巾纸检验项目。

亮度(白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横向抗张指数、纵向湿抗张强度、柔软度、尘埃度、内装量、产品包装销售标识、细菌菌落总数、致病性化脓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大肠菌群、真菌菌落总数。

3.安全检验项目。

主要有:铅、镉、甲醛、多氯联苯。

二、监测基本情况

(一)监测总体情况

本次监测,共抽检了昆明、普洱、西双版纳、楚雄、大理、丽江、迪庆、怒江、保山、德宏、临沧等11个州市43家生产及销售企业的100批次样品。

经检验,抽检的100批次样品中,实物质量合格96批次,实物质量批次抽查合格率为96.00%;标识合格75批次,产品标识抽查合格率为75.00%。

在本次监测重要的安全指标方面,甲醛和多氯联苯均未检出,检出率为0.00%;铅、镉两项指标限制含量全部满足要求。

(二)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本次监测,监测标准内检验项目的100批次样品中,有2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内装量和产品包装销售标识。

1. 产品的内装量不合格。

本次监测,有1批次纸巾纸样品内装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3批次卫生纸样品卷重(节数)或包装质量允许短缺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出现明显的“缺斤少两”问题,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2. 产品包装销售标识不合格。

本次监测,产品包装销售标识不合格产品集中在卫生纸产品中,50批次卫生纸样品中有25批次出现不合格问题,产品标识不合格率达到了50%。

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于2018年6月7日发布,2019年7月1日实施。该标准替代了GB/T 20810-2006《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其中产品销售标志及包装的主要变化如下:

(1)产品名称中需含卫生纸或卫生纸原纸字样,取消了产品商标的要求;

(2)增加了主要原料,用以区分产品是否用了回用浆(纤维)。即应标注原生木浆(纤维)或原生非木(草或竹或苇或蔗渣等)浆(纤维)或原生混合浆(纤维);

(3)增加了产品合格标志;

(4)增加了卫生纸应标注“厕用”字样。

以上变化的条款在本次监测的样品中都反映出问题,其中主要体现在主要原料和卫生纸应标注“厕用”字样两个条款上。

三、工作建议

(一)生产企业应严把原料入口关。因我省生活用纸企业很大一部分采用购买原纸再进行分割的方法来进行生产,故原纸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最终成品的质量。因此,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原料质量管理制度,在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

(二)生产企业应规范标签标识管理。特别是要保证销售包装标识上执行标准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使产品做到有标可循、有源可溯;进一步强化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外包装明示的内装量进行生产,保持产品质量整体稳定。

(三)生产企业应加强新标准学习。特别是要强化国标GB/T 20810-2018《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GB/T 36420-2018《生活用纸和纸制品 化学品及原料安全评价管理体系》及《一次性生活用纸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整治规定》的学习贯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生产,筑牢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管理水平,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