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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榆林市市场监管支持复工复产 采取“堵、疏、查、处”四项措施
2020-02-17 16:43: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马少培) 2月14日,从陕西省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具体要求,采取“堵”“疏”“查”“处”四项工作措施,积极应对返岗、返工、返学高潮即将来临,注重宣传引导,夯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案件查处,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

堵,堵住病媒,阻断传染源。把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10号《通告》里明确不允许开张、开业、开工的市场主体坚决堵住;把有流行性病史的人员、外地返回未严格采取隔离措施的经营人员坚决堵住;把有感冒、发热的经营人员坚决堵住;暂不允许这部分人员复工复岗,开展经营活动。把群体性聚餐活动坚决堵住,下大力气堵死传染源。

疏,疏导疏散,防止人员聚集。组织市场主体,分期分批错峰开工开业,避免因时间过于集中,造成人员返岗返工热流,实现时间上的疏导。督促市场、超市、商场等经营主体疏散经营场所人群,避免聚集,进场人员必须保证足够的人均面积,收银结算等区域保持足够的人距,防止人员过于密集导致疫情扩散,实现空间上的疏散。

查,排查检查,落实防疫措施。查店,排查市场主体是否有未经审批擅自开业情况,发现擅自开业的,坚决关闭。查人,排查是否有体温异常人员,是否有湖北籍和流行病学史人员进入经营岗位;排查购药人员中是否有发烧、感冒病人,一旦发现立即报告和处置。查市场,排查市场内是否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活禽宰杀行为;排查餐饮店是否有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盯死看牢,不留死角。

处,处置处罚,严管市场秩序。严格督查市场主体履行疫情防控和维护市场稳定的主体责任;加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

目前,已立案23起,办结10起,还有一批案件正在前期调查和摸排当中。12315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百姓问政”、“12345热线”转交的案件线索。

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刘伟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该局将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坚决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价格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各级政府疫情防控期间的安排和命令,依法依规处置不履行主体责任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办违法案件,保障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