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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清明将至,疫情防控+饮食安全勿放松
2020-03-24 15:43: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随着清明小长假将至,各地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也将日益增多,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周王市场监管所特别提醒广大群众应提高防范意识,确保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和消费食品安全。

购买预包装清明团子等节令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包装上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食品信息是否齐全、清晰,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则不宜购买。特别要注意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在选购散装节令食品时,应选择加贴标签、且标注有生产者产品信息和经营者信息的散装食品。同时要索取和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追溯调查。

外出就餐时,全面应用“安康码”一码通。消费者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重点要查看餐饮单位是否具有有效证照,经营场所是否做到每日消毒,就餐餐具是否有消毒记录。自觉树立科学健康的饮食观念和生活方式,移风易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主动拒绝野味消费,坚决抵制野生动物交易。就餐前应注意检查食物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遇到消费纠纷时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自行加工和制作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和安全无保障的添加剂、染色剂。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野生蔬果和野蜂蜜,以保证食品安全。

另外,烧肉、烧猪、烧鹅、白切鸡、青团、馒头等是清明节期间食用及祭祀的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持续升高,上述食品经过日晒、光化、发热分解等,极易引起变质。广大消费者应注意祭祀食品存放的温度和条件。食用祭祖后的食品需谨慎,食用前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并尽快食用。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依法从快从严查处。疫无情,人有情,全国上下一条心,同舟共济抗疫情,必将取得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后胜利!(通讯员 周王市场监管所 秦芬)

(责任编辑: 语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