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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2020-04-03 10:34: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慎终如始推进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提前安排部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为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系列要求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得到全面落实。

一要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2020年食品安全建设年要求,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就餐师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要专题研究部署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应急处置方案,配齐配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校长(园长)要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各项要求和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严格从业人员管理。杜绝带病上岗,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自我防护、应急处置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加强食材采购货物交接和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严把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生熟分开、食品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售卖等各道关口,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要严格食品配送、分餐管理。确保配送容器、箱、车清洁、安全并每日进行消毒,对盛放食品的容器、箱进行有效密封,落实餐食保温和配送时间要求。要定期清洗消毒场所设施,保证就餐场所和加工场所空气流通。严格废弃口罩、餐厨废弃物等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每天对垃圾桶和清运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二要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内食品销售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含中小学生校外托餐经营者)的检查力度,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等信息化建设成果,提高监管效率。对发现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要科学组织师生就餐,强化疫情风险防控

通知明确,学校要科学安排、合理划分就餐场所、区域,科学安排师生就餐,采取分散用餐或分时段用餐方式,避免聚集用餐。要保持就餐区域、设施清洁干燥,定期消毒。提醒和引导师生餐前洗手,在学校餐厅中配备洗手设施和足够的洗手液和消毒液。校领导要灵活陪餐方式,对师生就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排除风险隐患。 (供稿: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