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9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召开规范齐齐哈尔市转供电主体收费行为行政指导会,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收费行为,指导转供电主体加强价格自律。
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市市场监管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局长孙延坤同志、三级调研员万立新同志、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相关工作负责人、市价监局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发改委、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及全市所有转供电主体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发改委价费科负责人孙伟杰向转供电主体宣解转供电环节电费收取有关政策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市供电公司电价专责张丽影宣解电价相关政策,确保政策传导落实到位。市市场监管局宣读了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市电力公司三家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对转供电主体再次进行提醒告诫。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转供电终端用户有政策红利“获得感”。
会议强调,一是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完成调查问卷。为便于及时掌握全市转供电主体各项实际收费情况并摸清终端用户底数,前期市市场监管局已将制作的关于转供电环节调查问卷发放给了各县(市)区局,部分终端用户已经填写调查问卷,下一步各转供电主体要继续加大力度,督促所属终端用户填写调查问卷,做到100%全覆盖,让每位终端用户都了解国家、省相关转供电电价政策,切实将国家和省电价政策红利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开展“回头看”检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巡查频次及力度,务求实现转供电环节“回头看”检查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督促指导各转供电主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严格落实转供电收费政策,及时做好电费公示及退费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终端用户监督,真正做到转供电价格合法合理、公开透明。要进一步自查在转供水、气、热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加收其他费用、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涨价等不合理加价行为,进一步规范自身收费行为,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下一步,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将会持续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监管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转供电环节违规加收其他费用、不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电价政策的行为,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切实维护终端用户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