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两起涉老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案件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10-31 16:46:06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一批涉及老年人的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案件。

仪征某公司虚假宣传商品案

2023年5月,执法人员对仪征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以会销形式向中老年人推荐销售某品牌羊奶粉,会议现场演示的羊奶粉宣传PPT中包含“羊奶能很好地中和体内的酸性和毒性物质”“羊奶中富含与母乳相同的上皮细胞生长因子(EGF),对人体鼻腔、血管、咽喉、肠胃等黏膜有良好的修复作用,能够提高人体抵抗感冒等病毒侵害的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抵抗多种病毒及细菌侵袭,调节免疫力、提升抵抗力”“羊奶粉中的免疫球蛋白能抵抗多种病毒及细菌侵袭,调节免疫力、提升抵抗力;杀伤或抑制肿瘤细胞生长的作用”等宣传语,明示、暗示其销售的羊奶粉有疾病预防、保健功能。

经查,该公司组织工作人员,在超市、农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地进行宣传,宣称到店可免费领取油、盐、鸡蛋等生活用品,吸引中老年人到店听课,在会上播放养生类视频引起参会者对身体健康的关注,进而开始夸大宣传其销售的羊奶粉有上述保健功能,诱使参会人员购买羊奶粉。该公司出于销售商品的目的,以召开商品宣传会的形式宣传其销售的羊奶粉,属于商业宣传活动。在宣传商品过程中,使用未经证实、无相关依据的资料,明示、暗示涉案的普通食品羊奶粉有疾病预防、保健功能,对涉案商品的性能、功能、曾获荣誉、奶源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仪征市某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中心虚假宣传商品案

近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仪征市真州镇某家健康管理咨询服务中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在该店门头玻璃上发现挂有一条幅,显示:“血糖高专供大米,春节送礼就送蒸谷米”字样,玻璃上贴有标牌,显示“专供高血糖、糖尿病人群、孕产妇人群、2-12岁成长中儿童、健身、想健康人群”字样。

经查,该蒸谷米企业标准中未有蒸谷米专门适用于相关人群的描述,当事人也未能提供蒸谷米专门适用于相关人群的其他证据,而其宣传的功效和功能无任何依据及出处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元。(江苏省仪征市市场监管局 姜宇迪 吴健 李莉)

(责任编辑: 陆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