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5-05-13 14:40:55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4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持续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有力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省局现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武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武威金康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饲料案

2024年2月24日,武威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企业举报,称武威金康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侵犯其注册商标“黄河畜兴HHXX”的饲料。经查,当事人擅自使用“黄河畜兴HHXX”注册商标包装袋,生产销售饲料商品34000kg,货值67000元,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武威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90元、罚款10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白银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A1)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4年10月28日,白银市市场监管局收到请求人甘肃新农生态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A1)(专利号为ZL202030398783.X)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经审理,综合考虑涉案专利与被请求人会宁县顺伟百货涉嫌侵权产品的全部设计特征及其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认定二者的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性差异,涉嫌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白银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作出认定被请求人侵权行为成立、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的行政裁决。

案例三:庆阳市镇原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孟坝绘雅服装店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案

2024年9月10日,镇原县市场监管局在服装商标侵权专项检查中发现,孟坝绘雅服装店(孙某某)销售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女装,且无法提供证据或事实证明该女装的来源,违法行为持续期间,销售额共计123.6004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镇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依法销毁冒充注册商标标识,并作出罚款74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定西市陇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晋鹏五金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动工具案

2024年6月4日,陇西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企业举报,称陇西县晋鹏五金店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电动工具等产品。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大艺”充电式冲击扳手侵犯了举报人的“大艺”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陇西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没收假冒注册商标“大艺”的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5)3台、充电式冲击扳手(2106-5)机头1台,罚款45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雅苑天鼎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4年7月16日,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甘肃省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吴某某(雅苑天鼎超市经营者)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行刑反向衔接案过程中,发现吴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行为虽被不起诉,但应当受到行政处罚,遂移送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经查,雅苑天鼎超市(吴某某)销售侵犯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12箱,货值72900元,违法所得1800元,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2箱共计12瓶、罚款1458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拜德诚信轴承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轴承案

2024年6月20日,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企业举报,称嘉峪关拜德诚信轴承店销售假冒该公司的“ZWZ”牌轴承。经查,当事人在售的28种94套标有“ZWZ”商标的轴承不是举报人生产,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嘉峪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轴承28种94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金昌市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金昌宏发合成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涤剂案

2024年8月5日,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相关企业举报,称金昌宏发合成日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涤剂。经查,当事人生产了3500kg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涤剂,销售了3250kg,货值金额2800元,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金川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作出没收全部涉案产品、罚款5600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