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广西梧州市2家诊所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5-05-29 12:47:41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西梧州市2家诊所因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警告、没收涉案的医疗器械、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1月,梧州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长洲区两家牙科诊所检查中发现,一家诊所使用的进口产品根管预备机无中文标签及标识,另一家诊所使用的牙探针、牙用镊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购进票据、合格证明文件及备案凭证等材料。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器械采取扣押措施,并立案调查。

当事人购进医疗器械设备经营使用,虽提供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设备注册证等部分资质证明,但关键材料如购进票据、合格证明文件均无法提供。

以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均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有关规定,构成了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梧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分别对2家牙科诊所作出如上行政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两个案件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对进口医疗器械管理的疏漏:产品中文标识缺失、关键凭证保存不全等问题易引发法律风险。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需严格落实全流程管理责任,确保器械来源可溯、质量可控,切实维护患者健康权益。对漠视合规要求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黄毅)

(责任编辑: 加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