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有关工作,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北林特种设备和质量监督分局积极响应,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力度。
执法人员深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取得3C认证及产品有无“CCC”认证标志,并通过合格证对应电动自行车信息核对其3C认证是否真实有效。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向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宣传普及《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规,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执行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执行GB 43854-202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重点强调自2025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应当经过3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