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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产品外包装和广告不同投诉对象:“尚可电视购物”
2013-08-12 17:30:41 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记者贺于周报道:通过电视购物买来一套祛斑产品,却没想外包装与广告上的不一样。近日,九江人杨女士向本报投诉“尚可电视购物”。

    杨女士告诉记者,7月22日,她通过“尚可电视购物”,花费398元订购了一套“伊屏清斑”产品。收到货后,她发现产品包装与广告上的不一样,“防伪标识找不到,产品说明也不一样。”为此,她致电“尚可电视购物”要求退货,然而,对方却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杨女士只好向南昌市西湖区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提供的400客服电话无法拨通,而她提供的对方办公地址信息为南莲路330号,但该处为南昌市邮政物流中心,并非电视购物公司。

    目前,杨女士已向南昌市12315投诉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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