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10
人民网南京1月10日电 (记者王继亮)近年来,江苏的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4个行业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产能过剩问题,除水泥熟料外,产能利用率均低于正常水平。10日,江苏省政府公布《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以此部署和推进该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据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介绍,江苏省目前钢铁行业生铁、粗钢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左右和76.3%左右,水泥行业水泥熟料产能利用率为87%左右、水泥粉磨产能利用率为68%左右,平板玻璃行业产能利用率为77%左右,船舶行业造船产能利用率为74%左右。本次公布的实施意见,旨在实现江苏工业经济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通过量化指标来实现四大行业化解产能过剩的目标。通过5年时间,初步建立起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
具体目标是:钢铁压缩700万吨产能,占现有产能的6%左右,约占全国压缩总量的9%,鼓励100万吨产能以下的9家企业率先压缩淘汰;水泥产能压缩1000万吨,占现有产能的4%,使现有产量水平下的产能利用率上升3个百分点,占全国淘汰落后1亿吨目标的10%;平板玻璃压缩300万吨重量箱产能,占全国淘汰落后2000万重量箱目标的15%;通过3—5年的努力使全省船舶产能压缩1000万载重吨,使先进船舶制造能力保持在2500万载重吨。
具体做法是:严格项目管理和市场准入,加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管理,清理在建违规项目、建成违规产能,提出整改方案,提高产能行业的能源消耗、节水、环境保护等准入门槛;建立由省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依法依规开展相关检查、督查和实施行政许可。
据悉,为实现压缩产能目标,江苏省今年6月底前将完成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及全面清理工作,落实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对工艺装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及排放不达标的违规建成项目予以淘汰,对存在产能过剩、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突出、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的小企业实施行政性关闭;年底完成提高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态环保标准制定,实施资源、能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及制定高于国家要求的能耗、污染排放标准。
来源: 人民网江苏视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