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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鲤城区立案查处15起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
2016-03-28 11:03:31 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庄娟萍 林芳 记者吴雪 发自福建近日,记者从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多措并举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2015年下半年至今,共检查经营户237家次,出具监督意见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68份,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8份,抽检食用农产品45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起,处罚没款共计100795元。

   据悉,该局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核查等方式,对当地大型商超、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的重点场所,围绕销量大、高风险、投诉热点等重点品种,狠抓进货查验、索证索票、检验检测、场所卫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对相关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建立问题后处理机制,适时回访检查,约谈市场开办者负责人,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提示;并以蔬菜批发市场为试点,积极探索食用农产品电子台账管理和溯源体系管理模式,建立了包括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档案、进货台账、检测记录、销售台账等在内的电子台账;同时采取举办农贸市场开办者座谈会等形式,宣传解读新《食品安全法》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放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市场开办者落实经营管理、查验证照、场所卫生、检验检测、问题报告等主体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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