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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大屯物流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处罚
2016-04-05 14:35:07 大众网

济宁高新区大屯物流园非法占地案处罚公示截图。

济宁大屯物流有限公司工商查询截图。

    大众网济宁4月1日讯3月31日,记者在济宁政府网站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一栏中,看到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41家单位、基层组织及个人非法占地行政处罚结果公示。其中,济宁大屯物流有限公司因非法占地被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济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济宁大屯物流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的464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524955元整。(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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