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9日讯 中国银监会网站19日公布了湖北监管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监罚决字〔2017〕43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芝斌,该行存在向贷款客户收取服务费,未提供实质性服务;尽职调查不充分,违规办理以物抵债并未按法律规定及时处理;违反规定非真实转让不良信贷资产的违法违规事实。
湖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罚款人民币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