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2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阜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银监罚决字〔2018〕01号、02号显示,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银行”)存在违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阜新银监分局对其罚款五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董程鹏对阜新银行违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负有直接责任。银监会阜新银监分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五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阜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阜银监罚决字〔2018〕0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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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赵祥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违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五十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阜新银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3月14日 |
阜新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董程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阜银监罚决字〔2018〕02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董程鹏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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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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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阜新银行违规变更股权、注册资本负有直接责任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罚款五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阜新银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