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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决定废止2016年第42号公告
2018-07-13 17:14: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海关总署官网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40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出的修改,海关总署决定废止2016年第42号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责任编辑: 八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