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推荐性标准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能否适用食品安全法处罚”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作出回复。
问:
推荐性标准抽检不合格的食品能否适用食品安全法处罚?
总局回复:
您好!留言收悉,针对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推荐性标准不合格有很多原因,不能简单判断处罚。根据您的留言我们不能作出具体判断,请您结合实际情形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咨询。感谢您对市场监管抽检监测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回复部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