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混(BB)肥具有养分配方灵活可调、生产设备和工艺简单、投资少、节能环保等许多优点,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的最佳选择和肥料发展的一大趋势,已被当作重点推广品种写进了化肥工业“十一五”规划。但是,由于BB肥技术门槛低,不需要太高深的技术,许多低水准的小企业一哄而上,为了盈利,不负责任地生产,加之我国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规范,BB肥市场鱼龙混杂,使这一新兴产业在农民心目中的信誉度大打折扣。
国家为了规范BB肥行业,有关部门已着手制定出了BB肥国家标准(讨论稿)。笔者通过学习,总体感觉该讨论稿在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基础上有了较大的改进和提高,该标准对今后规范和促进BB肥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从保护合法企业和农民利益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个别问题作进一步的修改,在此提出,供专家参考。
建议给中微量元素一席之地
该讨论稿规定,BB肥中掺入中微量元素不属于掺混肥料,又规定,不允许定量标注中微量元素含量,如的确加入,可以是定性说明等。这一规定把中微量元素挡在了BB肥门外,不符合制定标准的“效益最佳原则”。大家知道,作物要优质高产,需要多种养分的协同互补,不仅需要氮、磷、钾大量元素,也需要中微量元素。事实上,我国许多地区的农作物中缺乏中微量元素的现象已比较普遍,在有些地方这个问题已制约了农作物品质和产量的提高。有关专家学者指出,BB肥的推广应与测土配方施肥有效结合,才能真正促进BB肥行业健康发展,如果不与测土配方施肥相结合,也就失去了配制BB肥的意义。测土配方施肥就是要缺什么、补什么,平衡施肥。BB肥正是适应这一要求的最理想载体。所以有针对性地加入适量的中微量元素,才能进一步促进 BB肥发挥出平衡作物营养的优势。因此,笔者建议允许有条件的企业(有能力控制中微量元素的含量,能保证加入的中微量元素是稳定的活性物质),在BB肥中有针对性地加入适量的中微量元素,并在包装袋上单独标注所加中微量元素的含量,不计入氮、磷、钾大量元素总养分含量。
建议提高单一养分含量标准指标
该讨论稿规定,组成产品的单一养分的含量不得低于4.0%。这一规定沿用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中的规定没变,但要求是不是显得有点过低呢?整体要求总养分≥40%,单一养分含量却只要求不低于4.0%,不知是依据什么标准制定出的,是否科学合理呢?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中、低产田占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也就是说,我国大多数耕地的土壤比较贫瘠,有效养分含量不足,如果再施入养分含量过低的化肥,会造成供应作物的某一养分强度不足,不能满足作物生长对该养分的需求。另外也有学者认为,我国有些耕地的土壤中某一养分含量本来就比较高,可以根据土壤中养分含量丰缺情况对某一养分适当少补。所以标准规定的单一养分含量不得低于4.0%,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精神,是正确的。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值得考虑,原因是测土配方施肥的目的就是要缺什么、补什么,平衡施肥,既然不缺乏某一养分含量,就没有必要补,可结合实际需要配制成相适应的二元肥料,这样一来更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精神。所以,建议适当提高单一养分含量标准。
建议制定出氯离子含量的最高限量标准指标
该讨论稿对氯离子含量的规定也沿用15063—2001《复混肥料(复合肥料)》的规定,氯离子≤3.0%(产品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时不适用)。也就是说氯离子≤3.0%,可以不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如果>3.0%,只要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氯”,就可以不限制氯离子含量。但是,这符合“科学先进原则”吗?近几年来因氯离子含量超标而造成农作物减产,果树落花、落果,甚至枯死的损农坑农事件各地时有发生,虽然造成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不可否认,那就是氯离子含量超标。这就是标准制定不严密,为个别不法分子留下了可钻的空子,他们瞅准这一点打擦边球,有意选用含氯高的劣质原料生产化肥。所以,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建议明确规定出氯离子含量的最高限量标准指标,作为强制性条款和必检项目,所有生产企业必须遵守。
建议标识上必须标明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
产品标识是生产者对产品特性和特征的说明,也是消费者选购商品的依据。但是,目前包括化肥在内的许多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不完整,该标的不标,不该标乱标的现象比较普遍。例如个别企业把“含氯”、“含枸溶性磷”等应该让农民知晓的信息,淹没在瓜果蔬菜图案中或标注在很难找见的边角部位想误导农民。因此,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对那些应该让农民知晓的信息,应规定必须在标准的标识上明确标注。例如:对含氯离子的BB肥,可标明“含氯”不宜在盐碱地和忌氯作物上施用;对以钙镁磷肥等枸溶性磷肥为基础磷肥的BB肥,可标明“含枸溶性磷”适用于酸性土壤;又如使用颗粒硝酸铵产品为原料的BB肥,可标明贮运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等。这样可以引导企业规范产品标识,正确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也有助于农民了解产品特性和正确使用化肥。所以,建议在BB肥包装袋背面留出一定面积专门标明注意事项和使用说明,不允许标注其他内容和印制瓜果蔬菜图案(对字体大小也相应作出规定)。
总之,标准制定得是否先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对行业的规范及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制定掺混(BB)肥国家标准,就要在保护企业和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既要突出科学性、前沿性和可行性,有利于促进整个行业的科技创新,又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漏洞,防止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所制定的标准不但要便于企业执行和共同遵守,而且要便于执法部门依此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同时这一标准还应有助于促进当前全国推广的测土配方施肥的实施。
(作者单位:陕西永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