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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合格率较高
2007-05-2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76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9%。
   膏霜类化妆品:膏霜类化妆品是用来保护、滋润皮肤,减少皮肤中水分的损失,并可经皮肤表面补充适宜的水分、营养成分和乳化油脂,长期使用可令皮肤柔软、细腻、光滑、有弹性。
   本次对膏霜类化妆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福建等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膏霜类化妆品细菌总数应≤10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100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细菌总数高达17000CFU/g,超出标准规定要求的17倍;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为19000CFU/g,超出标准规定要求的190倍。
   润肤乳液、洗面奶:润肤乳液是滋润人体皮肤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的乳化型产品。不仅能保持皮肤水分的平衡,还能补充油性成分、亲水性的保湿成分,并能作为活性成分和药剂的载体,使之为皮肤所吸收,达到调理和营养皮肤的目的。洗面奶是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产品。长期使用,能祛除毛孔内的污垢、黑头及多余油脂,配合其他化妆品同时使用,能使皮肤清洁、细腻、光泽、有弹性。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吉林、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等7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60种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二是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本次抽查的所有产品中铅、砷、汞等卫生指标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产品质量比较稳定,销售包装标签标注比较规范。本次抽查的所有产品标签标识全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的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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