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主要技术指标解读
2007-07-26 00:00: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07年第2季度,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GB/T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标准,针对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热性能、耐压、电气强度、外观等12个项目进行检测,这些项目几乎涵盖了全部检验项目。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标准对产品检验项目规定非常专业,现对其主要指标解读如下:
试验项目
GB/T 19141-2003《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
技术要求
不合格的危害
热性能a
试验结束时贮水温度≥45℃
日有用得热量(紧凑式与闷晒式)≥7.5MJ/m2
日有用得热量(分离式与间接式)≥7.0MJ/m2
平均热损因数(紧凑式与分离式)≤22W/(m3·K)
平均热损因数(闷晒式)≤90W(m3·K)
相同集热面积,相同体积的水箱,质量差的太阳能热水器得到的热量仅为质量好的热水器的约70%。因此,在购买太阳能热水器时,消费者不光要看其水箱有多大,管子有几根,还要特别要求厂家提供其产品的“日有用得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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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压
能承受1.25倍额定压力的试验压力,各部件及各连接处应无明显的永久变形或渗漏水。
耐压不合格,有可能出现热水器跑水,进入室内泡坏家具、地板,或者冬季在屋顶结冰,形成冰挂,对路人安全造成威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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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热保护
1.在天气非常晴朗(高太阳辐照)且用水热较小的条件下应能正常运行。
2.太阳能热水器不应由于排放蒸汽或热水而对住户构成危险。
3.太阳能热水器的过热保护依赖于电控或冷水等措施时,使用说明书上应标注清楚。
4.当太阳能热水器提供的热水温度可能超过60℃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示用户防止烫伤。
过热保护不合格,有可能出现蒸汽或热水烫伤用户的危险。同时还可使太阳能热水器工作在恶劣的条件下,加速老化,减少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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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
1.太阳能热水器如包含有电器设备,则电气安全应符合GB4706.1、GB4706.12和GB8877和NY/T513行标规定的要求。
2.太阳能热水器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漏电保护、接地与断电等安全措施。
电气安全有可能造成用户触电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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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在明显的位置设有清晰的、不易消除的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制造厂家;b)产品名称;c)商标;d)产品型号;e)贮热水箱容水量等。
2.太阳集热部件的透明盖板应无裂损;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的罩玻璃管按GB/T17049要求;吸热体涂层颜色应均匀,不起皮、无龟裂和剥落。
3.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贮热水箱外部应表面平整,无划痕、污垢和其它缺陷。
4.标称采光面积与实际轮廓采光面积偏差≤3%。
外观不达标,不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全面、确切的参数,造成信息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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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热水箱
1.在贮热水箱的适当位置应设有排污口;
2.对于敞开和开口的太阳热水系统,在贮热水箱的适当位置应设有溢流口。
3.封闭式储水箱容量测量值与铭牌显示值之差在±3%以内,出口敞开式、开口式、水槽供水式储水箱容量测试值与铭牌显示之差在±5%以内。
贮热水箱虚标容量,消费者多花“冤枉钱”。贮热水箱上没有排污口、溢流口或设置位置不当,不利于对贮热水箱的清洁和维护,可能造成对水质的污染,并影响贮热水箱的工作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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