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日用陶瓷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河北、上海、广东、山东、湖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等9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5%。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推荐性国家标准GB/T3532-1995《日用瓷器》、GB/T13522-1992《骨灰瓷器》、GB/T10811-2002《釉下(中)彩日用瓷器》、GB/T10815-2002《日用精陶器》规定的要求,对日用陶瓷产品的铅溶出量、镉溶出量、热稳定性、吸水率、白度、光泽度、色差以及外观质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此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与2006年相比提高了6.7个百分点;二是大型生产企业的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继续保持稳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
个别产品热稳定性不合格
热稳定性是日用陶瓷产品重要的使用性能指标,是指陶瓷产品抵抗外界温度急剧变化时而不出现裂纹或不破损的能力。推荐性国家标准GB/T3532-1995《日用瓷器》等相关产品的标准中均对热稳定性有明确规定。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热稳定性达不到标准要求,主要是陶瓷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出现开裂现象。
个别产品铅溶出量、镉溶出量不合格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对日用陶瓷产品的铅溶出量、镉溶出量等影响人身健康的指标有严格限定,扁平制品的铅溶出量≤5.0mg/L、镉溶出量≤0.50mg/L,小空心制品的铅溶出量≤2.0mg/L、镉溶出量≤0.30mg/L。抽查中有个别产品铅溶出量、镉溶出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