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统计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果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江苏、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河南、云南、湖南等1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52家企业生产的56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8%。
此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83-2005《果冻》、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要求,对果冻产品的感官、蛋白质、苯甲酸、山梨酸、安赛蜜、二氧化硫残留以及标签等2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果冻》标准规定,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色字体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对于凝胶果冻规格的要求是,杯形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不小于3.5厘米,长杯形的内容物长度不小于6.0厘米,异形果冻净含量不小于30克。此次抽查安全警示语标示和规格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项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二是此次抽查果冻产品的感官、二氧化硫残留、总砷、铅、铜、沙门氏菌、规格等指标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
两项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
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
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中菌落总数≤100cfu/g、大肠菌群≤30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合格。其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为8000cfu/g,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个别产品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不合格
苯甲酸是有机酸类食品防腐剂,糖精钠、甜蜜素是甜味剂。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产品中不允许添加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含量不得超过0.65g/k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苯甲酸、糖精钠,个别产品甜蜜素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其中有1种产品甜蜜素含量为2.77g/Kg,是标准限量值的4.3倍。
专家建议
负责此次监督抽查的有关专家称,果冻产品是指用水、食用海藻胶或其他食用植物胶、食糖、食品添加剂等为原料,经过溶胶、调配、灌装、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果冻根据组织形态可分为凝胶果冻和可吸果冻,其中凝胶果冻又分为4种:杯形果冻、长杯形果冻、条形果冻和异形果冻。果冻根据原料又可分为果味型、果汁型、果肉型、含乳型以及其他型,果味型果冻是指果汁含量低于15%的果冻;果汁型果冻是指果汁含量不低于15%的果冻;果肉型果冻指含有不低于15%天然水果碎块或天然果粒的果冻;含乳型果冻指添加乳或乳制品等原料加工而成的果冻;其他型果冻指上述类型以外的果冻。
专家建议消费者选购果冻产品时注意以下几点:
应在正规的大型商场或超市购买品牌知名度较高的果冻产品。
注意产品的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果冻产品应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企业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储藏条件等内容。选购时应注意单个包装要密封完好无破损,尽可能选购近期生产的产品。
在选购时,尽量避免选购色彩太艳的果冻产品。
食用时先观察果冻,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有正常的色泽,具有与其品种相一致的风味,无异味。凝胶果冻在脱离包装后能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组织柔软适中,富有弹性,细腻均匀,无明显絮状物;可吸果冻组织细腻均匀,无明显絮状物。果冻中添加的果肉或其他食用固体原料应有正常的组织形态。
学龄前儿童,食用凝胶型果冻,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看管下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