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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衣、风衣
2008-11-23 13:54: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 数据统计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大衣、风衣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等10个省、直辖市70家企业生产的7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8.7%。
此次抽查依据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大衣、风衣产品的纤维含量(面料、里料)、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异味、覆黏合衬部位剥离强度、起球以及产品标识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甲醛含量、pH值、异味、起球等项目单项符合率达到100%。二是市场占有率较高、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产品质量较好,所检产品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 主要指标解读
(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顾伯芳  郭子山)
随着人类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对服装的要求不仅是简单的蔽体,而且要有益健康,塑造美观体形,展示整体魅力。所以,对服装产品的质量控制体系也随之全面展开。
大衣、风衣类产品除了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外,还要符合大衣的产品标准GB/T2664-2001《男西服 大衣》、GB/T 2665-2001《女西服 大衣》和风雨衣的产品标准GB/T81010-2004《风雨衣》的要求,主要分为基本安全性能和服装使用的性能。
一、基本安全性能
现代的服装在原料的选用上以安全、舒适和卫生为前提,至少使用过程中不能隐含不安全因素,在服装材料中不能含有或不能超过某一限量对人体产生危害的物质。
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就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性能制定出强制性要求,其中对甲醛、pH值、色牢度明确了限制要求,对可分解芳香胺、异味明确不能含有的规定。其安全性能指标如下:
甲醛含量:主要来自于大衣、风衣类产品的面里料在印染或后整理过程中使用含有甲醛的助剂。甲醛是一种有害物质,服装上的残留甲醛超过一定量,可能通过呼吸途径进入人体,在体内的甲醛被富集在骨髓造血组织中,可能被诱发白血病等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的疾病,同时对皮肤会产生强烈的刺激,可能会引发呼吸道感染等反应。大衣、风衣类产品在穿用活动中属于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所以,要求甲醛含量限制300mg/kg以内。
PH值:大衣、风衣类产品属于非直接接触皮肤产品,标准要求pH值限制在4.0~9.0。因为人体皮肤呈弱酸性,以防止病菌的侵入。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破坏皮肤的表面平衡,从而引起病菌的侵害,同时也能引起纺织品的糜烂和脆化危害。pH值超标反映了面料生产厂家在染整工艺上对产品在酸碱度上控制不严,中和不及时或不充分,或清洗不彻底,从而导致产品pH值不达标。如呢子大衣面料在印染中使用酸性染料,处理不好,产品容易偏酸性,一般织物面料的pH值最佳限量控制在5.5~7.5之间。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一种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染料,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染料有可能被皮肤吸收,会在人体内扩散,这些染料在人体的正常代谢所发生的生化反应条件下,可能发生还原反应而分解出致癌芳香胺,并经过人体的活化作用改变DNA的结构,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症,具有潜在的致癌性,潜伏期可以长达20年。所以标准严格规定是禁用的。
色牢度:主要指大衣、风衣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在各种外界因素的作用下,颜色保持坚牢的程度。色牢度差的产品会危害人体的健康安全,由于产品在穿着过程中,碰到雨水、摩擦以及其他因素,就会造成面料上的染料脱落褪色或移染,染料的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人体皮肤的健康,甚至转移人体体内,导致病变。其次也会引起服装的外观发生变化,如出现发白、色泽暗淡等,影响穿着效果,同时也影响穿在身上的其他服装,或者与其他衣物洗涤时染其他衣物。除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的基本要求只考核耐水、耐干摩擦、耐汗色牢度外,所有指标要求≥3级,大衣类产品还需考核干洗色牢度,合格品要求至少3~4级;风雨衣类产品还需要考核耐光色牢度,干洗产品考核干洗色牢度,水洗产品考核水洗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项目,合格品除耐光色牢度要求至少3~4级外,其他都要求至少3级。一共分为5级,1级最劣,5级最佳;耐光色牢度分8级,1级最劣,8级最佳。
异味:指成品或面料在加工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化学处理后或后整理中会带有一些残留物,残留物过多,就会引起异味过重。本标准将霉味、高沸程石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中一种或几种界定为异味,异味是不允许存在的。
二、服装的使用性能
服装的使用性能除满足符合基本安全性能外,还应有穿着、洗涤、保养等性能,即大衣、风衣类产品在较长的使用期限内保持其原有性能。使用性能一般分为成衣外观质量和成衣内在质量。成衣外观质量包括面料适宜性、服装裁剪、缝制工艺的合理性、整烫的美观性以及规格尺寸偏差等;成衣内在质量一般包括成衣缩率(干洗或水洗)、缝制牢固度、成衣面料起毛起球、断裂性能等。
2.1尺寸变化率:主要分为干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尺寸变化率,指成衣水洗或干洗后再经过干燥之后,成衣的尺寸发生的变化率。大衣产品执行干洗方法,所以,考核干洗尺寸变化率,干洗后尺寸变化率要求衣长≤1.0cm,胸围≤0.8cm;风衣产品分可干洗产品(考核干洗尺寸变化率)和水洗产品(考核水洗尺寸变化率),干洗后尺寸变化率要求衣长≤1.0cm,胸围≤0.8cm;水洗缩率面料≤3%,采用防水工艺整理的面料,其沾水等级要达到GB/T4745-1997中7.2条规定≥4级要求。
2.2起毛起球:大衣、风衣类产品在穿用与洗涤过程中,不断经受摩擦,使面料表面的纤维端露出,形成很多毛茸,即为起毛,若这些毛茸在继续穿用中不能及时脱落,就互相纠缠在一起,被揉成许多球形小粒,通常称为起球。大衣、风衣类产品的起毛球性能允许程度考核范围分别为精梳(绒面)、精梳(光面)和粗梳。精梳(光面)要求≥3~4级,其他≥3级,共分5级,1级最差,5级最好。
2.3黏合衬部位剥离强力:大衣、风衣类产品中,其前胸部位的面料覆有一层无纺黏合衬或有纺黏合衬,使前胸部位的面料具有相应的平挺度和回弹性,同时使消费者在穿着过程中不易变形、走样,起到一件服装的“骨架”作用。同时对有黏合衬部位,也需要维持穿用洗涤后仍保持它的黏合衬与面料的黏合力。大衣、风衣类产品黏合衬与面料的剥离强力要求≥6N/2.5cm×10cm。
2.4缝子纰裂:指缝迹处受力拉伸时,纱线离开缝迹处最大的滑移量。一般指袖缝、袖窿缝、侧缝、后背缝等服装产品主要接缝部位的纰裂程度。纰裂程度达不到标准规定指标,反映了面里料的经纬纱配置不当,紧度小,直接影响穿着外观,甚至无法穿着。大衣、风衣类面里料按规定分别≤0.6cm。
2.5断裂强力和撕破强力:断裂强力指引起织物断裂所承受最大的力;撕破强力指织物被物体勾住,局部纱线受力断裂而形成裂缝,或则织物的局部被握持,以致织物被撕成两半,通常称为撕破。大衣类产品要求一般精纺面料断裂强力≥196N,撕破强力≥10.0N;粗纺面料断裂强力≥196N,撕破强力≥10.0N。风衣类产品暂不考核。
2.6纤维含量:表示服装面里料所含的纤维种类和数量。纤维含量是指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的重要参考信息和决定产品价值的重要因素之一,纺织品和服装的标注应符合FZ/T01053-2007《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规定的标注纺织纤维含量的要求、原则及含量允差。服装面料、里料的名不符实主要是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或是企业不具备足够的检测条件,有的则是故意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欺骗消费者。
2.7成衣的外观质量:即服装的表观质量,主要使用感官目测手量的方法对成衣的表观进行各项检验,包括测量规格、表面疵点、缝制、整烫、线头、污渍和色差等,以记缺陷的方法来考核外观,缺陷主要分为严重缺陷、重缺陷和轻缺陷,根据缺陷的数量评定单件(样本)外观等级,主要分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参考文献
[1] 姚穆,周锦芳,黄淑珍,等.纺织材料学[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518-618.
[2] 许鉴,徐云宝,胡丽玲,等.GB/T 2664-2001,男西服 大衣[S].北京:中国标准化出版社.
[3] 许鉴,徐云宝,朱炳荣,等.GB/T 2665-2001,女西服 大衣[S].北京:中国标准化出版社.
[4] 张汝和,姜言香,李有林,等.GB/T 81010-2001,风雨衣[S].北京:中国标准化出版社.
◆ 专家点评
我国大衣、风衣类产品行业现状及发展方向
(国家纺织品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郭子山)
大衣也称外套,指覆盖在礼服或套装之外,穿在最外面的衣服或户外穿用服装的总称,广义上也包括风衣、雨衣等。按材料主要分为呢大衣、裘皮大衣、棉大衣、皮革大衣、春秋大衣和羽绒大衣等。
大衣最早由贵族穿着的服装、军人的服装开始,逐渐演变为普通男子的穿着,到女士穿着的大衣,约在19世纪中期与西装同时传入中国。此后中国出现一种套穿于长袍之外,长及脚背的长大衣,称中式大衣。因其衣料一般采用马裤呢,也称马裤呢大衣。这类大衣在20世纪30年代前后曾流行一时。
行业现状
目前,我国是世界上主要大衣、风衣类产品的生产国和出口国,生产和销售大衣、风衣类产品的企业超过万家。例如羊绒大衣一类,据统计,2004年我国羊绒大衣产量每年为150万件,占全球产量的50%,年出口125万件。主要出口到欧美和日本,其中在日本所占市场份额达60%以上,最近3年高速增长。同时大衣、风衣类产品出口价格要普遍高于其他服装。据统计,2007年我国累计完成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150.74亿美元和296.62亿件,但大多是低价位的商品,除男女大衣平均单价超过10美元外,其余如衬衣、内衣、运动服等均在2美元~5美元。
我国大衣、风衣类产品的消费主要集中在秋冬季。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大衣、风衣市场占有率在8%左右。南方和北方对大衣、风衣类产品消费类型不尽相同,北方气候寒冷,注重大衣、风衣的厚实、保暖性,南方气候偏暖,则要求轻薄性。同时,我国大衣、风衣类产品的消费品种也在不断的转变中,曾经流行一时的棉大衣,被上世纪80年代兴起的羽绒大衣逐渐取代。但羽绒大衣毕竟给人臃肿之感,许多爱美的人士还是宁可选择裁剪合体的毛呢大衣,尤其是近几年来羊绒大衣、羊驼毛大衣的出现,一改原来呢子大衣面料厚重、颜色单调的古板外貌,赢得了许多消费者青睐。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我国对高档的毛皮类大衣消费也在不断上升中,据统计,2007年,我国毛皮革服装进口增长超过60%。
我国大衣、风衣类产品的质量也在不断上升中。据统计,从2006年至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分别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地大衣、风衣生产和销售企业,3年的合格率分别是64.4%、75.4%和98.7%。
存在问题
我国大衣、风衣产量、出口多年保持高速增长,部分品种甚至占领国外大半壁江山,市场占有总量不断扩大,但是,这是用利润空间的压缩换取的,特别是在2007年至今的人民币汇率不断提高的条件下,国内出现大批生产加工企业的亏损和倒闭。因此,我国大衣、风衣在产业发展、规模效益上,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生产量大, 产品档次不高
我国大衣、风衣类产品的生产总量在世界上居于优势,但是整体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产品结构上,中低档产品所占比重大,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小。例如,羊毛、羊绒、毛皮等都是大衣、风衣的优质原料,我国也是这类原料的主产国和主要出口国,但在国内深加工制成大衣、风衣类产品,大部分是贴牌生产,仅赚取微薄的加工费。
2.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弱
设计能力比较弱,缺乏设计投入,不注重细节,外观没有特色,大衣、风衣产品面料缺少新品种,没有领导时尚和潮流的能力,市场竞争过分依赖劳动力成本比较低的优势。
3.缺乏自己的品牌
我国在大衣、风衣类产品上是一个生产大国,同时又是一个品牌小国。国内市场上品牌的集中度不够,更缺少世界知名品牌。出口方式多以贴牌为主,出口商品以中低档产品为主。
4.产品质量不稳定
我国很多中小大衣、风衣类生产企业重产量,轻质量,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利益,难以保证质量和服务的稳定性和一贯性。国内一些企业不论在样板、裁剪、黏合还是缝纫、整烫、检验等工艺水平上都与国外品牌制造商还有一定距离。例如整烫技术,国外品牌制造商把它看成是服装造型的重要手段和成衣的生命,而国内许多企业觉得可有可无,有时误认为仅仅面料预缩,消除皱痕,或者调整成品尺寸等。因此,很难达到中高档服装产品加工质量的要求。同时,还有部分企业的产品不符合欧美发达国家的生态环境等技术标准,使用了一些禁用材料。
发展之路
大衣、风衣类企业要改变现状,既要做大也要做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调整产品结构
把产业重点放在结构调整上,争取在高档次的产品上有新的突破,使其所占比重得以加大。
2.加大设计投入
大衣、风衣类产品属于外衣类服装,首先,应注重传统功能性设计。因为大衣、风衣类产品既可以作为礼服,又可以作为休闲服装,穿着、行动都比较方便,又可以防风挡雨、防尘御寒等,但比茄克衫等便服又高雅大方。
其次,要注重文化内涵。服装是一种社会的文化认同,服装的演变也折射出文化与心态的演变。如果说言论是有声的思想,那么服装则可以说是无声的语言。大衣、风衣类产品也不例外,如传统军大衣通常采用结实耐磨、风格硬朗的面料,简约和功能性的设计,中性又略带军人的风貌。
最后,现代大衣、风衣类产品的设计需要不断更新。设计创新,款式翻新,时尚引领,潮流推动,这已经成为行业的运营灵魂。大衣、风衣类产品的设计要注重个性化,主要表现在款式的多样化设计和面料色彩的多样化设计,同时也要兼顾人性化的设计。
3.发挥聚集效应, 实现重点突破
发挥行业的聚集效应,在具备行业优势的地区建立相关产业群。通过合理的定位,专业化的分工,形成规模效应,这种专业分工有利于产品档次的提升,产品和产业的创新,从而在竞争中具有优势。
4.重视品牌保护
我国不少大衣、风衣生产企业只注重生产、销售和利润的实现,却忽略了商标注册,结果许多好品牌被国外企业抢注。所以,企业需要强化商标意识,保护知识产权,对品牌进行大范围、全方面注册。发现假冒伪劣时,应寻求法律保护,严厉打击。
5.提高产品的生态水平
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环保,这就要求大衣、风衣类生产企业利用先进技术,不断改进现有工艺,开发和使用新型无污染的安全材料,提高产品的生态水平,符合出口国家的生态标准。同时,我国也逐渐开始重视服装产品的环保性、安全行,分别在2003年和2006年,相继出台国家强制性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和GB 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质限量》,在历年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大衣、风衣类产品的安全性能指标是作为重中之重的抽查项目。因此,作为企业需要不断提高产品安全性,树立企业的绿色环保形象。
参考文献
[1] 张祖芳,周洋溢,纪万秋,俞永涛.大衣、披风[M].上海:东华大学出版社.
[2] 耿建明.服装业现状及出路探讨[J].行业经济,2000,(3):142-143.
[3] 叶菀茵.论服装生产技术的重要性——日本女式风衣加工工艺的研究分析[J].丝绸,2005(8):39-41.
[4] 大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商品与质量, 2007(21).
[5] 国家质检总局:大衣风衣抽检合格率达98.7%.人民网. 2008-04-21
关于我国服装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
(安徽省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所:程逸群)
行业现状
在我国,服装行业是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生产管理仍沿用传统管理模式。从事服装行业的员工,普遍文化素质偏低,习惯于人工操作及经验管理方式,对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有抵触心理。在许多服装企业中仍然存在着企业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凭借经验、记忆进行生产管理的现象,执行力度极差。
国内生产型服装企业现在普遍面临如下问题:利润率的持续降低;世界成衣订单交货期已缩短到15~45天;多品种、小批量的趋势日益明显;客户对产品质量及质量稳定性以及交货率要求越来越高;原材料成本以及生产成本增高;原辅材料质量以及工艺水平和质量标准越来越高;随着配额的取消,全球化的竞争趋势越来越明显;劳工短缺,员工自我保护法律意识增强,工作时间缩短;资源紧张,用电限制;外单客户设置的非技术性壁垒,如人权保护;金融危机等。
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服装企业开始在如何加强规范管理、降低管理成本、降低管理人员频繁流动所造成的损失上费尽心机。因为,他们认识到现代的企业管理,应该是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生产管理情况应该用数字来说明。实行数字化管理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够更客观地考核员工生产业绩。但是数字含水量高的现象又是企业通病,如欲真正做到减少工作量、减少重复的工作,杜绝中间环节的人为操作而造成的虚报、瞒报现象,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智能的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生产管理、统计数字及数字统计分析,把数据及生产管理情况直观地呈现给管理者,及时为管理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因此,开发非常简单、直观、易于操作的管理系统,使之近似于手工界面,让员工能够较快适应它,并乐于使用它,成为当务之急的任务。
存在问题
产品质量不稳定
一是近几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一直在低水平徘徊。如国家监督抽查2005年西服合格率为73.6%;2006年羽绒服合格率为67.9%;2007年大衣合格率为75.4%;针织恤衫合格率为73.8%等。二是消费者对服装产品质量的投诉一直不断。尽管服装产品质量不直接危及人的生命,但是起毛起球、掉色、纰裂、漏绒、黏合衬部位脱胶等质量问题使消费者十分不满。
售后服务不到位
主要是服务意识不到位。一是少数服装生产企业重产量轻质量;二是部分服装销售企业重销量轻服务,对售后服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及时处理好消费者反馈的质量问题,导致服装质量纠纷及引发的投诉日益增多。据报道,有关服装产品质量问题投诉在日常消费品投诉中一直位居前位。其次是服装标准化程度不高,尤其是服用关键性能的技术指标缺失,影响服装制做时的质量要求,也是售后服务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订单执行不及时
目前服装企业对生产过程的管控还停留在对任务单与生产计划制订的粗放式管理阶段,还没有充分做到对每道工段、工序的细致化管理,使企业高层无法明确的掌握生产现场的具体生产状况。因此,在经营决策方面缺少有力的数据支持。而其他协作部门也存在相同的问题,营销管理部门不能及时的掌握生产线生产情况。因此,降低了对客户出货承诺时间的准确性。物料管理部门不能及时的了解生产现场状况,只能超额备料或者经常发生紧急采购行为,造成库存增加或停工待料的现象。由于系统不能实时的查看每张订单的执行情况,并对此根据客户优先级、生产计划、原辅料供应、设备及人力资源等进行统筹安排,就会造成停工待料、准时交货率降低、生产或管理成本增加且质量稳定性很难保证等问题。这些情况会直接造成客户满意度的降低,而最终造成客户、订单的流失以及订单量的急剧减小。
采购库存不科学
目前,我国服装生产企业大量的采购工作仍然是依靠手工作业的方式,人为参与的空间很大,随意性很强,采购成本和管控容易出现“黑洞”现象,且采购部门、仓储部门以及生产部门往往有流程脱节的现象,容易造成材料高库存和停工待料的情况。同时由于制作服装的面辅材料种类繁多,因为颜色的不同造成分类困难,由于在生产过程造成大量的边、角废料退库,很容易造成管理的混乱。频繁的出入库给库存记账带来了很多困难,造成服装生产企业根本无法准确地计算和评估现有库存。另一方面服装的面辅材料进仓时间,也无法做到刚好适合生产需要,不是太早,就是太迟;材料太早进仓,造成资金积压,周转困难;材料太迟进仓,又会严重影响生产和交期。
发展前景
服装产品的流行性,要求服装企业对市场做出快速准确的反应,实现敏捷制造和销售;消费观念的变革使人们在选择服装商品时更注重时尚化和个性化。因此,服装企业必须向多品种、小批量和柔性加工的生产模式发展;今天,网络时代已经到来,构筑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现代化服装企业,不但是我们“入世”的需要,更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现代的服装生产企业的管理应该是数字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模式,生产管理情况用数字来说明。实行数字化管理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效率,而且能够更客观、公平地考核员工生产业绩。但是数据含水量高的现象又是企业通病,如欲真正做到减少工作量、减少重复的工作,杜绝中间环节的人为操作而造成的虚报、瞒报现象,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智能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生产管理、统计数字及数字统计分析,把数据及生产管理情况直观地呈现给管理者,及时为管理者做出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我们必须发展集成的ERP(企业资源计划)系统来实现信息共享和提供决策支持,“ERP”表面上是一套软件系统,实际上是新一代集成化管理信息系统,是先进管理思想的体现。
由于服装行业背景特殊,服装企业生产规模及管理模式有着很大的变动及不同,加上现在市面上的服装管理软件几乎是用其他行业的ERP改成的,一部分的内容是以物流、资金流、自动办公为主,没有或很少涉及生产管理;还有一部分虽然涉及到生产管理,但都是以单独的管理模式或按教材的模式进行开发的。这样很难适应服装企业生产各种规模和管理模式的需要。另外,由于开发软件窗口相对比较复杂,也是很难适应服装行业的特殊背景和操作人员的素质。
尽管困难重重,但是任重道远。因为,中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大的纺织服装生产国和出口国,同时也是全球纺织服装消费的最大市场。随着“十一五”中国城镇化建设加快,中国纺织服装需求总量必将大幅增长。因此,如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服装产业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链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量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照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西服、大衣、西裤、衬衫、休闲类服装、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羽绒服装机织类服装。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分类代码 2 202
分类名称 日用消费品 服装

2.2 产品种类(见表2)
3 术语和定义
3.1 服装产品:穿于人体起保护和装饰作用的制品。
3.2 机织服装:以机织织物为主要原料制成的服装。
3.3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为保证纺织产品对人体健康无害而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
3.4 婴幼儿服装: 指年龄在36个月以内(FZ/T 73025)或年龄在24个月以内(GB18401)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产品。
3.5件/条/套:本规范中的件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上装的数量单位;条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下装的数量单位;套是服装产品销售单元为套装(上、下装配套)的数量单位。
4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服装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表3。
5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0111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 15500    利用电子随机数抽样器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8685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
FZ/T 01053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1335.1~1335.3   服装号型 男子/女子/儿童
FZ/T 81002   水洗羽毛羽绒
GB/T 2664    男西服、大衣
GB/T 2665    女西服、大衣
GB/T 2666    男、女西裤
GB/T 2660    衬衫
FZ/T 81003   儿童服装、学生服
FZ/T 81004   连衣裙、裙套
FZ/T 81006   牛仔服装
FZ/T 81007   单、夹服装
FZ/T 81008   茄克衫
GB/T 14272   羽绒服装
GB/T 2910  纺织品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2911  纺织品三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988  特种动物纤维与绵羊毛混合物含量的测定
FZ/T 01026  纺织品四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
FZ/T 01048  蚕丝/羊绒混纺产品混纺比的测定
FZ/T 80007.1 使用粘合衬服装剥离强度测试方法
GB/T 4802.1 纺织品 织物起球试验 圆轨迹法
GB/T 57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干洗色牢度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洗色牢度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17592  纺织品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GB/T 3921.1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1
GB/T 3921.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2
GB/T 392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3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
GB/T 842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氙弧
FZ/T 30003 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显微投影法
FZ/T 80001  水洗羽毛羽绒试验方法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FZ/T 32004 亚麻混纺本色纱线
FZ/T 73025 婴幼儿针织服饰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第13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6 抽样
6.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根据产品的销售单元(件、条、套)抽取相同款式、相同花型和相同颜色的被检样品。
6.2 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市场上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按照GB/T10111或GB/T15500规定执行。
6.3 抽样基数
在生产企业抽查的抽样基数不得低于20件/套。在流通领域(市场)抽查的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4 抽样数量(见表4)
6.5 样品处置
被抽查产品的样品应有密封和防拆封措施,以保证其完整性、真实性,包括附在样品上的使用说明及其他信息;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必须分别封样。
6.6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抽查产品的销售总额,以万元计。如抽查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则应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销售总额;抽查男衬衫产品,应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衬衫产品销售总额。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记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
7 检验要求
7.1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详见附录)
7.2 产品标签质量检查项目及分类(见表5)
7.3 取样部位及方法
对于素色、相同材质、均匀混色或小循环印花、色织及类似效果的材料,按相应的试验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大型花及特大型花:即一个花型(或组织)循环远大于1个试样量时,染色牢度项目分颜色取样;禁用偶氮染料和甲醛则可取足所出现的所有主体颜色进行混合制样,充分混合后按相应的方法标准规定取样。
对于局部印花、独立印花或分散花型,取样应该包括印花图案;如果这些印花色相不同,可分别取样。当局部印花图案很小时,不可从多个样品中剪取后合为一个试样。
同一样品不同材质、不同色别或花型的多组件组成的材料,需按不同组件分别取样检测各项目。对含多组件的产品,则质量比低于1%的组件可不作检测(婴幼儿用品除外)。
样品若有局部印花或配料(拼料、辅料)的,如样品数量不能满足所有试验要求,首先取样检测禁用偶氮染料,其次依次为甲醛、色牢度、pH值。
7.4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7.4.1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时采用的前处理方法:纯涤纶产品采用GB/T 17952-2006中的附录B方法;其他产品按GB/T17952-2006中6.1.1规定的方法。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采用GC/MS内标法进行分析。
对未经过染色或印花工艺的产品可判定该产品未使用禁用的偶氮染料。
含有氨纶的产品可将氨纶拆出后进行检测。
7.4.2 色牢度试验采用单纤维贴衬。
7.4.3若企业明示的产品标准中缺少相关重要检验项目或该项目指标低于相应的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7.4.4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测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单的记录是否相符,对检测和备样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后入库。
8 判定原则
8.1 产品实物质量判定原则
经检验,样品的实物质量检验项目中任意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检验依据规定(见本规范第5章),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为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或3项以上(包括3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存在2项以下(包括2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实物质量合格。
8.2 产品标签判定原则
当产品标签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或仅有3项以下(包括3项)2类检查项目不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为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标签不合格。
8.3 产品检验结果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所抽取样品实物质量和标签均合格时,综合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反之,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或3项以上(包括3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存在2项以下(包括2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较严重不合格;当产品仅存在标签不合格时,属于轻微不合格。
9 异议处理复检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复检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他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并得到被检者认可的,作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复检结论。
9.2 需对不合格项目复检时,采用备用样检验。当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维持原检验结果不变。当复检结果合格,以复检结果为准。
9.3 本规范中羽绒微生物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时,不进行复检。
附录
产品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7.1.1 西服、大衣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6)
表6 西服、大衣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产品明示 GB/T 2910~2911
GB/T 16988
FZ/T 01026
FZ/T 01048 ●c ●
2 覆粘合衬部位剥离强度/N GB/T2664
GB/T2665 推荐性 FZ/T 80007.1  ●
3 起球/级 GB/T2664
GB/T2665 推荐性 GB/T 4802.1  ●
4 耐干洗色牢度d/级 GB/T2664
GB/T2665 推荐性 GB/T 5711  ●
5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2912.1 ●
(超标100%及以上) ●
6 pH值 GB18401 强制性  GB/T 7573  ●
7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2  ●
8 耐水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5713  ●
9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0  ●
10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17592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c 明示含羊绒、羊驼毛、马海毛纤维,实测为0;明示羊绒、羊驼毛、马海毛纤维含量为50%及以上,实低于明
  示30%及以上。
d 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的产品,序号4耐干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7.1.2 西裤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7)
表7 西裤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 据 标 准 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产品明示 GB/T 2910~2911
GB/T 16988
FZ/T 01026
FZ/T 01048  ●
2 起球/级 GB/T2666 推荐性 GB/T4802.1  ●
3 耐干洗色牢度/级 GB/T2666 推荐性 GB/T5711  ●
4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2912.1 ●
(超标100%及以上) ●
5 pH值 GB18401 强制性 GB/T 7573  ●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2  ●
7 耐水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5713  ●
8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0  ●
9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17592 ● 
注:当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的产品时,序号3耐干洗色牢度项目不作考核。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7.1.3 衬衫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8)
表8 衬衫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产品
明示 GB/T 2910~2911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2 成品主要部位水洗尺寸变化/% GB/T2660 推荐性 GB/T2660  ●
3 成品主要部位起皱级差c/级 GB/T2660 推荐性 GB/T2660  ●
4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2912.1 ●
(超标100%及以上) ●
5 pH值 GB18401 强制性 GB/T 7573  ●
6 耐水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5713  ●
7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2  ●
8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17592 ●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c  当原料为纯棉、纯毛、麻、棉麻混纺时,洗涤后级差允许降低0.5级;真丝原料产品不考核洗涤后起皱
指标。


7.1.4 休闲类服装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9)
表9 休闲类服装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
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产品明示 GB/T 2910~2911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2 耐干洗色牢度/级 FZ/T81004
FZ/T81007
FZ/T81008 推荐性 GB/T 5711  ●
3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2912.1 ●
(超标100%及以上)  ●
4 pH值 GB18401 强制性 GB/T 7573  ●
5 耐水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5713  ●
6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0  ●
7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2  ●
8 耐洗色牢度/级 FZ/T81004
FZ/T81007
FZ/T81008 推荐性 GB/T 3921  ●
9 耐光色牢度/级 FZ/T81004
FZ/T81007
FZ/T81008 推荐性 GB/T 8427  ●
10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17592 ● 
注1:产品洗涤说明为不可水洗,耐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注2:产品洗涤说明为水洗或不可干洗,耐干洗色牢度不作考核。
注3:耐洗色牢度检测说明——织物含锦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成分,按GB/T3921.1标准规定方法;其他纤维织物按GB/T3921.3标准规定方法。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7.1.5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10)
表10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条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标准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a B类b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产品明示 GB/T 2910~2911
FZ/T 01026
FZ/T 30003
FZ/T 32004  ●
2 甲醛含量/(mg/kg) GB 18401 强制性 GB/T2912.1 ●
(超标100%及以上) ●
3 pH值 GB 18401 强制性 GB/T 7573  ●
4 耐水色牢度/级 GB 18401 强制性 GB/T5713  ●
5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 18401 强制性 GB/T3920  ●
6 耐酸、碱汗渍色牢度/级 GB 18401 强制性 GB/T3922  ●
7 耐唾液色牢度/级 GB 18401 强制性 GB/T18886 ● 
8 耐洗色牢度/级 FZ/T 81003
FZ/T 73025 推荐性 GB/T 3921  ●
9 耐光色牢度/级 FZ/T 81003 推荐性 GB/T8427  ●
10 缝纫强力/N FZ/T73025 推荐性 FZ/T73025中5.4.7  ●
11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 18401 强制性 GB/T17592 ● 
注1:耐唾液色牢度仅适用婴幼儿服装。
注2:耐洗色牢度检测说明——采用FZ/T81003考核时,织物含锦纶或再生纤维素纤维或桑蚕丝成分,按GB/T3921.1标准规定方法;其他纤维织物按GB/T3921.3标准规定方法。采用FZ/T73025标准考核时,以相应标准规定为准。
a 极重要质量项目。
b 重要质量项目。


7.1.6 羽绒服装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11)
表11 羽绒服装实物质量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检验项目 依据标准
条 款 强制性/推荐性 检测方法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A类c B类d
1 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 1.明示纤维成分及含量
2.FZ/T01053 产品明示 GB/T 2910~2911
FZ/T 01026  ●

2 羽绒含绒量a/% GB/T 14272中3.4.1
FZ/T 81002 推荐性 FZ/T 80001
 ● ●
3 羽绒耗氧量/(mg/100g) 同上 推荐性   ●
4 羽绒清洁度/mm 同上 推荐性   ●
5 羽绒气味/级 同上 推荐性   ●
6 鸭毛(绒)含量b/% FZ/T 81002 推荐性   ●
7 羽绒微生物/(CFU/g) 同上 推荐性  ●
(沙门氏菌超标或二项及以上菌种超标) ●

8 充绒量/g GB/T 14272 推荐性  GB/T14272 ●
(低于明示20%以上) ●
9 甲醛含量/(mg/kg) GB18401 强制性 GB/T2912.1  ●
10 pH值 GB18401 强制性 GB/T 7573  ●
11 耐水色牢/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5713  ●
12 耐干摩擦色牢度/级 GB18401 强制性 GB/T3920  ●
13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GB/T 14272 推荐性 GB/T3920  ●
14 耐洗色牢度/级 GB/T 14272 推荐性 GB/T3921  ●
15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GB18401 强制性 GB/T17592 ● 
a 产品填充物含绒量项目检测结果低于40%以下或实测结果低于明示数据20%为A类;高于40%但与明示指标不符,为B类。
含绒量项目实测超过明示上公差判定为合格。
b 鸭毛(绒)含量项目考核明示填充物为鹅绒的羽绒服装。
c 极重要质量项目。
d 重要质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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