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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是必然的”——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倪捷谈国标之争
2009-03-09 16:24: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记者 王越)记者:电动自行车新的国家标准从2004年就开始制定了,为什么一直千呼万唤不出台?

    倪捷:难产是必然的,是肯定的。(电话那端的回答极其干脆。)

    不同的行业管理部门谁的利益重一点,谁的利益轻一点,都会一直争个不停。

    记者:你曾经以“灭顶之灾”这个词来形容中国自行车协会在2004年出台的新国家标准,真有这么严重吗?

    倪捷:我们做企业的太清楚了,中国电动自行车协会当初拟订的标准是不行的。按照他们的标准,我们企业几乎所有的产品都没有办法上路。

    记者:能否具体谈谈你对哪几点持有异议?

    倪捷:速度可以限定,但我们希望能在时速25-30公里之间选定一个值。同时,我们不希望限制重量或者不要强行限制。电动自行车自身重量的增加主要是电池重量的增加,而电池重量的增加则是骑行里程加大的需要。而电池重量的增加相对于总载量是很小的,如果说电动自行车自身重量的增加会加大骑行惯性能量而增加危险性的话,那人的体重所产生的惯性能量则更大。电瓶重量的增加只有几公斤,而一个成人的体重增加则达到了十几公斤,像我这样,体重已经达到了90公斤,那是不是说我就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了呢?

    记者:据中国自行车协会介绍,他们的标准是依照国家对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区别制定的,所以车辆不能过重。

    倪捷:这恰恰说明中国自行车协会还是在限制消费权利。因为车辆的重量与行车里程和车架的安全等质量因素密切相关,而将产品的质量作为“否决项”是非常危险的。

    记者:你们和中国自行车协会后来就“新国标”的分歧多次研讨,但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是谁不肯让步?

    倪捷:让步是有的,我们彼此都有。但是,还没有达到彼此接受的条件。你看,欧洲对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规定是25公里,美国对电动自行车速度规定是32公里,我国则定在20公里。在当时制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时候,我们对电动自行车还认识不足,没想到现在市场发展的这么快。现在的矛盾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消费者消费需求之间的差距,相关标准应该得到修改,既要符合国家管理的需要,也要符合消费者合理消费的需求。

    记者:你和王凤和以前是否有过合作?

    倪捷:事实上,在2004年4月之前,我与王凤和是小冲突、大合作,特别是2003年的福州事件,王凤和对我们还是比较支持的。

    (倪捷所说的福州事件,是指当时福州市政府明令封杀电动车,不但不给电动车执照,而且禁止销售,倪捷就联合了126家电动车厂家,将福州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在福州事件以及这一系列的活动中,CBA和王凤和都给予了企业较大的支持。因为那时我们双方在观念和利益上都还是一致的,这种关系直到2004年的“标准之争”才发生变化。

    记者:听说你在业内素以擅长“吵架”而著称?

    倪捷:这的确是一个充满争吵的行业,不但和行业外的人吵,还要和行业内的人吵。(电话那端的倪捷爽朗地笑了。)

    在电动自行车行业,倪捷似乎已经名正言顺得成了生产厂商的代言人。从2002年起,他就为争取电动自行车的合法生存空间而四处奔波,与对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提出质疑甚至阻碍的有关方面进行激烈争吵:与质疑电动自行车的北京市针锋相对、状告福州工商局、出席海南听证会等等。

    记者:你也说过“枪打出头鸟”,可你为什么还要当出头鸟呢?

    倪捷:为了行业内企业自身利益和国家标准制定,我和协会领导者的关系才从合作变成了“斗争”。

    记者:新的国家标准使你和王凤和一直在争论中,目前有结果吗?

    倪捷:争论没有结果。而且,他们也不和我争了,他(王凤和)已经退(休)了。   《监督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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