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餐厅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其中,和合谷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置通报显示,北京从从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和合谷),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日前积极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辖区连锁网红餐厅进行持续性监督检查,并将问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