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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商通报数字电视商品质量监测结果
2012-10-09 16:57: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山东、辽宁、安徽、江苏、四川等5个省6家企业生产的6个批次数字电视开展质量监测,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依据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SJ/T11343-2006《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339-2006《数字电视等离子体显示器通用规范》、SJ/T11348-2006《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经备案现行有效的商品明示企业标准及商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重点检测了标记和使用说明、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触电危险、绝缘要求、机械强度、端子、外接软线、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接口要求、像素缺陷、可视角、漏光、亮度、对比度、亮度均匀性、清晰度、整机消耗功率、待机消耗功耗、运动图像拖尾时间等19项指标。

    经检测,受检数字电视全部通过此次质量监测。

通过质量监测数字电视商品名单

商品名称

标称商标

标称生产企业

质量等级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或批号

海信液晶电视

Hisense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品

LED32K316X3D

20120712

液晶电视机

LG

乐金电子(沈阳)有限公司

合格品

42LW5500-CA

2011.12.22

液晶彩色电视机

PANDA

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

合格品

L32F02

20111212

液晶电视

KONKA 康佳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品

LED40X6000DE

20120718

液晶彩色电视接收机

Haier

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

合格品

LE32Z300

DH1NY000002H1C3R1485

液晶电视机

CHANGHONG

长虹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合格品

LED32770

20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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