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民生>>民生热点
梅河口处罚决定落锤 宗申超标车寿终正寝
2015-06-04 13:04: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杨荣坚)6月3日,从吉林梅河口传来消息:备受消费者关注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超标”事件,已经得出最终结论。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苏宗申经销商下发了(梅)市监行处罚字【2015】9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梅河口市三兄弟公司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等处罚。这意味着超标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从此退出当地市场。

    4月22日,本网以《超标的宗申正三轮摩托车为何敢违规销售》为题,报道了梅河口消费者举报江苏宗申违法生产销售的事件。报道引起了梅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并加紧了调查处理的节奏。

    “经(该局)调查核实,(江苏宗申经销商)梅河口市三兄弟公司于2014年9月7日销售给投诉者一辆型号为ZS200ZH-16P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该车于2015年4月13日由梅河口市消费者协会委托吉林省质量技术评鉴中心对该车辆进行鉴定。4月20日,吉林省技术评鉴中心对该车出具了鉴定报告——吉质技鉴【2015】011号。鉴定意见:专家组经检验,依据该车《公告》标示和国家标准相关规定,形成如下鉴定意见:申请人购买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外廓尺寸、整车整备质量不符合该车《公告》、《合格证》标示值要求,不符合国家标准GB7258《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

    5月28日,梅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梅河口市三兄弟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梅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梅河口市三兄弟摩托车有限公司处罚:

    1、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正三轮摩托车;

    2、没收违法所得伍佰元整;

    3、出货值金额等值罚款玖千玖百伍拾元整。

    6月1日,记者就处罚事宜采访梅河口消费者协会于秘书长,他告诉记者,正三轮摩托车属于农用三轮车,超标的宗申车坑害的是广大农民的利益,对超标宗申正三轮摩托车的处罚,就是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情人告诉记者,尽管经销商不再销售超标车,但是,已经流入市场的宗申超标车不在少数。这些车因安全指标不过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久前,就有超标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因操控失灵,在乡间撞伤耕牛和行人的事件。记者将就宗申超标车危害道路交通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相关链接

    中国质量新闻网评论:宗申正三轮摩托要走正路

    重庆宗申超标正三轮摩托车现身市场

    违规的宗申牌正三轮摩托车何以上路

    超标宗申正三轮摩托车为什么敢违规销售?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