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该局近期对广州市生产领域充电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经检验,全部产品均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31241-2014《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T 18287-2013 《移动电话用锂离子蓄电池及蓄电池组总规范》、GB/T 22084.1-2008《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1部分:镉镍电池》、GB/T 22084.2-2008《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蓄电池和蓄电池组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 第2部分: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等标准。对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常温外部短路、高温外部短路、过充电、强制放电、低气压、振动、加速度冲击、挤压、重物冲击、热滥用、燃烧喷射、0.2ItA放电、倍率放电、高温放电、低温放电、自由跌落;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组的标识和警示说明、低气压、振动、加速度冲击、应力消除、高温、洗涤、阻燃要求、过压充电、过流充电、欠压放电、过载、短路、反向充电、静态放电、耐高压、0.2ItA放电 、倍率放电、高温放电、低温放电、内阻、恒定湿热、自由跌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 便携式密封单体蓄电池(镉镍电池、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的标志、尺寸、20℃放电性能、过充电、安全装置动作等项目进行检验。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该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看标志和使用说明书,选择适当容量的充电电池(含手机电池),并非容量越大越好。
2.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充电器对电池进行充电,如使用劣质充电器的话,由于充电电压、电流不稳定,导致电池长期处于过充或过压状态,容易引起电池爆炸。
3.不要长时间使用电池,如长时间打电话,会引起电池发热,容易引起电池短路或损坏。
2017年广州市充电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批号 | 综合判定 | 不合格项目 | 备注 |
1 | 广州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组 | OPPO | BLP615 | 2017-07-23 | 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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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广州明美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组 | OPPO | BLP631 | 2017-07-23 | 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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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工夫龙电子有限公司 | 锂电池 | ---- | BL-5C | 2017-06 | 合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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