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统计局网站4月4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3月13日国家统计局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
2019年3月20日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统计局网站4月4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3月13日国家统计局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统计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