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30日讯 近日,王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9年2月16日,他入职美团加盟商青岛快乐生活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青岛远洋南站站点,未签劳动合同,3月1日,天津便利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收购青岛快乐生活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王先生在3月28日提出离职申请,但公司给他发放工资时,以他未按照规定提前15天申请离职,按照旷工三天给他计算,扣除了他900元工资。天津便利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司有这样的规定,离职要最少提前半个月提出,王先生是当天提出后就离职了,只能按照看旷工离职来计算,并表示这还是照顾王先生,只给他算了三天的旷工。
员工辞职被扣了900元旷工费
王先生美团外卖骑手,2019年2月16日,他入职美团加盟商青岛快乐生活配送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的青岛远洋南站站点。
后来,天津便利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收购了青岛快乐生活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美团外卖的业务也转移到了天津便利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3月1日起正式交接。王先生与3月28日提出离职申请,并于当天离开公司。
王先生说,到了发工资的时候,他被莫名其妙地扣了900元,“公司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为由,按照旷工扣了3天工资,每天扣300元。”
自己明明提交了辞职,到最后却变成了旷工被开除,这让王先生认为非常不合理。并且,王先生还表示,他从入职以来,公司从未与他签过劳动合同,也从未与他说过入职和离职的详细事宜,“我入职第一天,就带着我跑外卖,只说了跑多少单能赚多少钱。”
美团介入协调外包公司退款
4月26日,王先生工作的青岛远洋南站站点站长拒绝接受采访,随后,信网通过王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天津便利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一名城市经理取得了联系。对于此事,该城市经理表示,公司有这个规定,员工离职至少要半个月之前提出,“他是当天提出离职,当天就走了,所以只能按照旷工来算。”该城市经理表示,按照3天来计算扣款还是出于照顾,否则要至少扣除15天的工资。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一事,该城市经理则表示:“肯定和他签了。”据该经理表示,员工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不签合同不可能让他上岗。”但对此,王先生则表示确实没签过合同。就在信网继续与该城市经理核实时,他表示自己“正在开会”,未就此事继续回应。
当天下午,信网接到了一名自称是美团工作人员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是天津便利达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将此事反映给了美团方面,“虽然这是骑手跟外包公司之间的纠纷,但是我们尽力从中协调,目前达成的意见是外包公司将这900元钱退还给骑手。”随后,信网也接到了王先生的反馈,确认了退还900元一事,王先生对此表示满意。
律师:公司无权因离职扣款
对于此事,山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隋鹏飞律师表示,公司无权因为员工离职私自扣款。“工资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公司没有权利做出这样的扣款决定。”隋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只有在员工因疏忽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公司才有权扣款,“但这种情况也应该是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后才可以。”
至于未签劳动合同一事,隋律师建议王先生可以搜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不签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索要补偿。”
信网记者 杜杲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