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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
2020-01-21 10:16: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广东省化妆品监督检查情况通报(2020年第4期)》,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

 

企业名称

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培存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粤妆20160419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440111000015283

企业负责人

白秋林

质量负责人

沈学三

生产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41号自编6

检查日期

2020114

检查依据

《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

检查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企业在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检验记录不完整问题,在厂房与设施方面存在压差表不符合要求问题,在物料与产品方面存在未分区储存、未按照要求储存问题,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未按照生产工艺规程组织生产问题,不符合《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

处理措施

  广州市美驰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了《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的有关规定,我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发布日期

2020120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