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17日,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11期。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3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共抽检247批次,其中合格24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0.81%。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油脂制品》(GB15196-2015)规定,食用氢化油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10g/100g,其他食用油脂制品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值为0.13g/100g。
二、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然而,氧氟沙星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畜禽及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2020年普通食品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明细表(第11期) | ||||||||||||||||||||||||||||||||||
序号 | 抽样单编号 | 食品大类(一级) | 食品亚类(二级) | 食品品种(三级) | 食品细类(四级) | 样品名称 | 样品属性(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其他) | 商标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被抽样单位 | 生产企业 | 监督抽检结果 | 风险监测结果 | ||||||||||||||||||||
抽样单位名称 | 抽样单位地址 | 所在省 | 所在市 | 所在县 | 抽样环节(生产/流通/餐饮) | 企业名称 | 生产地址 | 所在省 | 所在市 | 所在县 | 许可资质(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许可证) | 监督抽检结论(合格/不合格) | 不合格项目名称 | 不合格项目单位 | 标准规定值/产品明示值 | 实测值 | 抽检报告编号 | 风险监测结论(正常/异常/未监测) | 问题项目名称 | 问题项目单位 | 参考值 | 实测值 | 监测报告编号 | |||||||||||
1 | FZSC2019061127 |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 食用油脂制品 | 食用油脂制品 | 食用油脂制品 | 多美鲜植物黄油 | 预包装食品 | 多美鲜 | 250克/盒 | 2019-04-12 | 福建新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恒力博纳广场分店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二环中路18号恒力博纳广场(南区)连接体负一层第B、C、D号商铺 | 福建省 | 福州市 | 鼓楼区 | 流通 | / | / | / | / | / | / | 不合格 | 过氧化值 | g/100g | ≤0.13 | 0.44 | (2019)MJHY-B11460 | 未监测 | / | / | / | / | / |
2 | NCP19350111372511408 | 食用农产品 | 畜禽肉及副产品 | 禽肉 | 乌鸡 | 乌鸡 | 食用农产品 | / | / | 2019/11/8 | 晋安区禾峰小吃店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园沿街2-2商铺 | 福建省 | 福州市 | 晋安区 | 餐饮 | / | / | / | / | / | / | 不合格 | 氧氟沙星 | μg/kg | 不得检出 | 253 | FZ19-FZCS31-207 | 未监测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