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4月27日,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6起行政违法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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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宁夏开元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盐补骨脂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宁夏开元医药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303774927993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秦志国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购进销售的中药饮片盐补骨脂(批号:1901229),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下“含补骨脂素(C11H6O3)和异补骨脂素(C11H6O3)的总量为0.49%”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没收违法所得520.00元; 2.处劣药货值金额520.00元两倍的罚款,计罚款1040.00元; 罚没款合计:156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七十四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1560.00元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4月15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0〕4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鸿信德古方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盐补骨脂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宁夏鸿信德古方医药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300MA75W3C97Q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顺刚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购进销售的中药饮片盐补骨脂(批号:1901229),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下“含补骨脂素(C11H6O3)和异补骨脂素(C11H6O3)的总量为0.49%”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没收违法所得479.1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479.10元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4月16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0〕5号 |
案件名称 | 同心县同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安神补脑胶囊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同心县同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324L00263460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马文军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购进销售的安神补脑胶囊(批号:180901),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下“每粒含维生素B1为标示量的120.6%”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8452009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没收销售劣药安神补脑胶囊违法所得6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60.00元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4月15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0〕7号 |
案件名称 | 中宁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劣药盐补骨脂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中宁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521228360002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李均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购进销售的中药饮片盐补骨脂(批号:1901229),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下“含补骨脂素(C11H6O3)和异补骨脂素(C11H6O3)的总量为0.49%”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没收违法所得18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180.00元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4月15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0〕8号 |
案件名称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劣药盐补骨脂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银川美合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10007384743X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谢晓龙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购进销售的中药饮片盐补骨脂(批号:1901229),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下“含补骨脂素(C11H6O3)和异补骨脂素(C11H6O3)的总量为0.49%”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没收剩余劣药盐补骨脂0.348kg; 2.没收违法所得16.66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16.66元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4月20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药监药罚〔2020〕9号 |
案件名称 | 宁夏古方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前胡案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 |
案件类型 | 一般违法行为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宁夏古方医药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000715068228B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冯德祥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购进销售的中药饮片前胡(批号:170701),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项下含白花前胡甲素(C21H22O7)0.61%和白花前胡乙素(C24H26O7)0.15%”不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没收剩余劣药前胡(170701)0.584kg; 2.没收违法所得552.72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552.72元交至中国农业银行银川解放西街支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收费收入集中户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