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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管局公开2020年四月第四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2020-04-29 08:00:2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8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2020年四月第四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数据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备注

东莞市万江荣友纸品加工店

个体户 

441900601712579

 

 

 

 

 

黄荣友

4442**********7517

身份证

4442**********7517

东市监罚〔2020Z10416L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东莞市万江荣友纸品加工店生产销售不合格啄木鸟卷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一、没收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所得105元。二、对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处罚款3024元。

0.3024

0.0105

/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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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七好服饰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41900752878721H

 

 

 

 

 

周建云

3303**********2974

身份证

3303**********2974

东市监罚〔2020Z10423Y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东莞市七好服饰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T恤衫(型号:175/92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责令停止生产违法产品,处以罚款

 一、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T恤。 二、处以罚款2100元。

0.2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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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上菱电梯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41900722939175M

 

 

 

 

 

孙金林

3204**********6418

身份证

3204**********6418

东市监罚〔2020Z10423C03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八条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

东莞市上菱电梯有限公司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昇路莞翠邨住宅小区海棠苑6栋的电梯安全管理不规范造成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15

0

/

2020.04.23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孙金林

自然人

/

 

 

 

 

 

孙金林

3204**********6418

身份证

3204**********6418

东市监罚〔2020Z10423C04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孙金林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昇路莞翠邨住宅小区海棠苑6栋的电梯安全管理不规范造成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43200元。

4.32

0

/

2020.04.23

/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上菱电梯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41900722939175M

 

 

 

 

 

孙金林

3204**********6418

身份证

3204**********6418

东市监罚〔2020Z10423C01

《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八条和《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第六条

东莞市上菱电梯有限公司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大道旁的翠珑湾住宅小区72单元的电梯安全管理不规范造成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处以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150000元。

15

0

/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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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孙金林

自然人

/

 

 

 

 

 

孙金林

3204**********6418

身份证

3204**********6418

东市监罚〔2020Z10423C0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孙金林对东莞市莞城街道东纵大道旁的翠珑湾住宅小区72单元的电梯安全管理不规范造成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43200元。

4.3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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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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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30M

 

东莞市美家医药有限公司

法人及其他组织

91441900MA52U84T60

 

 

 

 

 

曾校祥

4419**********653X

身份证

4419**********653X

东市监罚【2020Z20054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东莞市美家医药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医疗器械产品未建立进货查验、销售记录制度问题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以罚款

处以罚款30000

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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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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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佰香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4190006517209XF

 

 

 

 

 

朱冠永

3503**********381X

身份证

3503**********381X

东市监罚    2020Z3042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二)、(三)项、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五十一条

东莞市佰香食品有限公司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实施投料控制及关键控制点控制要求、未遵守出厂检验控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三)项

处以罚款

处以罚款7000

0.7

0

 

2020.04.21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顺通米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44190600MA4UN63K6C

 

 

 

 

 

吴桂忠

4425**********3000

身份证

4425**********3000

东市监罚〔2020Z4040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东莞市顺通米制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九连峰®高筋特精粉”、“九连峰®高筋鲜面王”标签标示内容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6.1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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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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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火利是电器有限公司

法人及其他组织

914419006770611205

 

 

 

 

 

郑鼎礽

H0*****31

香港通行证

H0*****31

东市监罚〔2020Z504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东莞火利是电器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平面单向红外线取暖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责令停止生产违法产品,没收违法产品,处以罚款

一、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违法产品;二、没收违法产品“平面单向红外线取暖机”33台;三、处以罚款8500

0.8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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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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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441900MB2C90127M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