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山西春之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被予以警告
2020-04-29 10:39:3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太原海关网站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武宿海关当场处罚决定书(武宿关缉行简当罚字[2020]0002号),山西春之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海关办理变更手续被予以警告。

(责任编辑: 六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