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路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路桥区第四中学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情况公示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2020-12-03 23:28:10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示(2020年第二十一号)

一、不合格餐具基本情况

名称:筷子,《检验报告》(NO:20Q0923003);被抽样单位名称: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检测结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20年10月20日,执法人员依法将抽样检验《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对现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当事人食堂的洗消设施齐全,设施使用规范,我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二)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当事人食堂的筷子不合格是未按照洗消规范操作,清洗时间短,清洗不彻底造成的。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一款五项的规定,系使用不清洁餐具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调查,于2020年11月20日作出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罚如下: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过排查,系未严格按照洗消规范操作造成的。

我局已责令当事人严格按照洗消规范操作,保证餐具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责任编辑: 贤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