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丽思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被武清海关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1-05-18 15:34:24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海关网站发布津武清关检罚字〔2021〕0001号处罚决定书,涉及北京丽思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案。

津武清关检罚字〔2021〕0001号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丽思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5MAO1BWRL9F

张一萍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津武清关检罚字〔20210001

擅自销售未经检验进口货物

2021年4月2日,当事人向天津新港海关申报进口折页机2台,报关单号020220211000063037号,申报成交方式CIF,申报总价为人民币340000元。该两台折页机于2021年4月2日向海关报检,检验检疫申请号为121000001945574。2021年4月14日,经海关检查发现,该批货物未经海关检验,已擅自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罚款

罚款

2.4

2021/5/14

天津武清海关

11100000700408744E

 


(责任编辑: 王海琳 )